比地沟油更高级的,是“化工食用油” | 二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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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地沟油更高级的,是“化工食用油”
文/龙之朱
一出事肯定“举一反三”。
据新京报记者长期追踪调查后发现:食品类液体和化工液体运输混用且不清洗,已成为罐车运输行业里公开的秘密。调查提到的涉事企业,就包括中储粮下边的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
7月6日,中储粮集团发文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从7月5日开始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专项大排查。
中储粮集团还表示要求全系统各单位严格落实责任,严守工作规范,严防粮油污染风险,切实保障储备粮油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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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得漂亮,有认识,也有行动,还有口号,热热闹闹,声嘶力竭。只不过,这些套话、场面话,说了就说了,跟没说没啥区别。
“迅速行动”,查到了什么了吗?“举一反三”,谁是一谁是三?“引以为戒”,谁的戒?至于说一口气喊了三个“严”,更是当不得真,真严的话,不会发生这么恶心的事。
卸完煤制油的罐车司机随便找一块抹布,擦拭擦拭卸油口,看上去干净一点,就能轻松在油脂公司装上大豆油,这样的骚操作,跟哪一个“严”都挨不上,就别硬贴了。
就冲着那股40分钟装满一车35吨豆油的熟练劲,足见这事平时没少干。调查的记者说这已成为罐车运输行业“公开的秘密”,其实不然,这些“公开的秘密”的参与者,应该也包括诸多大大小小的油脂企业。
以往每每出现类似食品安全问题,公众愤怒的情绪都会指向小企业、小作坊,孰料这一次央企中储粮居然被抓了个正着,真是情何以堪!
企业固然百般忸怩,不得已轻飘飘出来回应,而老百姓却炸了锅:没想到啊没想到,你浓眉大眼的也叛变革命了!
而企业回应之漂浮、之敷衍、之心不在焉,也再度刷新了公众对认错的认知。不了解前情的,还以为中储粮这是要汲取其他不相干企业的犯错教训呢。
用装过多种化学液体的罐体,不清洗就装入口的豆油,由此产生的食品污染风险难以预测。没有人知道有多少食用油被污染,也没有人知道混进食用油里的是什么化学液体。
当专家还在计较矿泉水瓶子能不能用来喝水时,殊不知,动辄数十吨的食用油就那么用化学罐体运来运去。
难怪有网友说,“眼珠子都掉出来了”“现在好好活着纯靠运气”“大企业不应该有更大社会责任吗”……
02
不客气地说,这就不该是仅仅自查的事。涉及食品安全,事大过天,除了用食品安全法惩戒外,其混装行为实际上已经涉嫌触碰到刑法了。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故意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以刑事犯罪追诉并施以严厉的惩戒。企业混装化学液体与食用油,或许未必是“故意”,却可能是“明知”。
此外,最高法、最高检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一份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也明确,在食品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造成食品被污染,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吊诡的是,这边,企业兀自在轻描淡写搞排查,举一反三;那边厢,涉嫌“洗地”的已拍马杀到。
有人翻出老干妈当年被指涉矿物油污染时陈君石院士的说法,以为佐证。陈君石说:不管巧克力、辣椒酱中矿物油是从哪里来的,对于消费者健康的影响,我们需要考虑食品中的总量,只要这个总量不构成安全问题,那么就不值得担心。
呵呵。放下矿物油污染这个事实本身,却只就“总量”说事。好比说,一罐35吨的豆油,残留化学液体的“总量”,必然是少许的呀。难道“化工食用油”比地沟油更高级?
可这是一回事吗?
试问,有哪家人用屎尿盆来装米饭吃的?
龙之朱,“”独角鲸工作坊“撰稿人。原载“独角鲸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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